重慶市政府日前發布《重慶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,要求合理配置基層醫療衛生資源,形成以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主體,其他醫療衛生機構為補充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,滿足居民就近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需求。
《辦法》提出,除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所在社區外,規劃服務人口規模為8000—20000人的城市社區應當至少設置1所社區衛生服務站,區縣衛生健康部門可以根據實際需求酌情增設站點。社區衛生服務站可以由社會力量舉辦。社會資本可以按規定舉辦連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。
為保證群眾看病就醫,《辦法》同時規定,政府辦社區衛生服務中心、鄉鎮衛生院人員編制按照有關規定配置,其中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比例不低于80%,中醫藥從業人員占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比例不低于30%,每萬名常住人口應當配置2名及以上全科醫生。
《辦法》要求,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應當配置使用健康服務軟、硬件,適應“互聯網+醫療健康”服務要求,以居民健康檔案為核心,逐步實現基本醫療、公共衛生、家庭醫生簽約、中醫藥服務、藥品供應保障、醫療保障、醫學教育和科普、人工智能應用等方面信息的互聯互通。鼓勵非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根據服務需求開展“互聯網+醫療健康”服務。